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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配电箱不合格 青岛金鸿源电器被处罚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24-03-02

  (记者 李美玉)近日信网获悉,青岛金鸿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源电器”)生产的配电箱被判定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金鸿源电器进行了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并罚款450元。

  据悉,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接收到产品质量科关于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配电箱(规格型号:PZ 220V 50A)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金鸿源电器生产的配电箱在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判定为不合格。

生产的配电箱不合格青岛金鸿源电器被处罚

  金鸿源电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配电箱、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条例,于1月28日,依法对金鸿源电器下达了青即市监行处字〔2022〕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处罚款450元。

  据企查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金鸿源电器成立于2010年3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电缆电线、灯具,生产安装配电箱、配电柜、变压器、开关。(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金鸿源电器的工作人员表示,执法人员当时前来抽样检查,该司现做了一个配电箱,由于时间紧迫,工作人员没有注意到配电箱面板之间的间隙是否达到标准,导致间隙数据出现问题,被判定为不合格。目前不合格的产品已经销毁,该司已缴纳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